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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总: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色“离境即退税”

发布日期:2025-03-23 22:00

       

  按照《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支撑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成长出口退(免)税相关事项的通知布告》,纳税人正在打点出口退(免)税申报时,货色已实现发卖的,按照现行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;货色尚未实现发卖的,按照“离境即退税、发卖再核算”体例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,也就是说,即可事后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,后续再按照货色发卖环境进行税款核算。

  2月5日,记者从国度税务总局获悉,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体例出口的货色,正在货色报关离境后,即可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,实行“离境即退税”。

  货色仍未实现发卖的,纳税人正在消息系统中勾选提交“需要调整申报”的选项进行确认,并全额缴回出口预退税后,即办结核算手续。待该笔货色后续实现发卖后,纳税人再按照现行从头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,不再合用“离境即退税、发卖再核算”法子。

  货色已实现发卖、但按照现实发卖环境计较的出口应退(免)税额取出口预退税额存正在差别的,纳税人正在消息系统中勾选提交“需要调整申报”的选项进行确认,并进行调整申报后,即办结核算手续。

  据悉,为帮帮纳税人精准高效打点核算,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、国际商业“单一窗口”等消息系统,向纳税人推送税务机关已办结、但纳税人尚未核算的出口预退税数据清单。纳税人该当按照现实发卖环境,出口预退税能否需要调整等环境进行确认并处置。

  该《通知布告》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。纳税人正在《通知布告》施行前以出口海外仓体例出口、但尚未申报出口退(免)税的货色,均应按照“离境即退税”法子申报打点出口退(免)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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